安福家园讯 近日,一位涉嫌销售多款假冒国际知名品牌服饰的网络主播正起劲带货时,被上海警方突击打断,直播间秒变抓捕现场。直播间不是法外之地,要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营销监管,打击售卖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促进直播经济健康发展。
当下,网络直播、网络营销红红火火。主播的推介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有重要影响。然而,网络直播营销中,虚假宣传、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乱象时有发生。2021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新型消费投诉举报12.3万件,其中直播带货占比达83.7%。
对此,相关部门已采取专项行动予以整治。比如,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就公布了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专项治理首批典型案例。从案例看,有的主播任意夸大事实、有的商家涉嫌销售假冒品牌商品。
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频发的原因,一是法律意识淡薄,主播带货“放飞自我”,无所不用其极地推荐商品,往往容易踩踏法律红线。二是法律规范落实不到位,有待进一步提升监管力度。三是平台管理存在短板,对直播间主体行为约束不够。
今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对商业性网络直播营销作出了规定。各地还推出一系列制度举措,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例如新近发布的《上海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针对在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存在的刷单炒信、虚假宣传、“最低价协议”强制条款等问题,明确了直播营销平台、平台内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主播、主播服务机构等在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的责任义务。
直播间不能成为假货集散地。对商家来说,要坚守合法经营的底线。对网络主播来说,除了合规诚信销售,更要提升综合能力,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提供更多科学、可信的决策参考。(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