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快递员拒绝戴口罩还把防疫人员打骨折 已被批捕
莆田安福报道:http://www.afxc8.com 作者:安福家园 时间:2020-07-28
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公众号消息,2020年3月20日,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宝安区首例暴力妨害疫情防控案件犯罪嫌疑人康某昆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该案中,未佩戴口罩的福永顺丰物流快递员康某昆,欲从宝安区福永街道白石厦裕华园小区南门出小区,被防疫检测点工作人员(小区保安)凌某宁等人劝阻后,拒绝戴口罩并辱骂工作人员,之后将阻拦其的凌某宁殴打致右手掌骨骨折,造成轻伤二级的损害后果。
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高度重视,由分管副检察长牵头办理。
一是严把提前介入关
积极与侦查机关沟通协调,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围绕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引导侦查。尤其注重引导侦查人员收集言词证据之外的监控录像等客观证据,努力将问题解决在侦查环节。
二是严把批捕质量关
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就证据材料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准确把握司法解释关于“国家公务人员”的认定,重视对被害人职务身份的审查,厘清妨害公务罪与故意伤害罪的适用。
三是严把办案效率关
准确把握从严惩治的刑事政策和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对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及时办结,在受理审查逮捕案件的当日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有效打击了涉疫情犯罪。
据中华网财经查询,轻伤二级已经涉及刑事犯罪,涉嫌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轻伤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