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火爆 中消协释放平台监管强化信号 此前快手曾因主播低俗
莆田安福报道:http://www.afxc8.com 作者:安福家园 时间:2020-04-05
近日,安福相册发现,罗永浩在抖音开启其首场直播带货之旅,完成了自己的电商直播首秀。很多年以前,罗永浩就已经知道,自己完全可以凭借口才,在培训机构、相声界、脱口秀界里脱颖而出。而种种证据也表明,如果转型做一名主播,他的潜力或许并不会比很多热门主播差。
3月26日,罗永浩发布微博和抖音视频,正式宣布抖音成为其独家直播平台,同时预告了4月1日的首场直播。而就在几天后的3月3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直播电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在线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一些主播存在夸大宣传、引导消费者绕开平台私下交易等现象,部分消费者遭遇假冒伪劣商品、售后服务难保障情况,卖家与平台之间、直播平台与电商交易平台之间的关系复杂,导致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合理维权诉求大打折扣,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为此,中消协提出了4条建议:一是强化监管职责,引导直播电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既要推进社会共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也要包容审慎监管;
二是明确直播电商各类经营者特别是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责任义务,自觉强化诚信规范经营;
三是聚焦关键节点,加强对主播群体的规范管理,主播群体不能只要人气、只获收益、不担责任;
四是鼓励消费者参与,大力推进消费教育和维权宣传,在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和安全健康的消费习惯的同时,也要养成良好的维权意识和维权习惯。
由此可见,中消协等部门释放出对直播平台监管力度逐步加强的信号。
中华网财经注意到,快手的运营主体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曾在2019年11月4日因手机APP客户端提供“康少至尊”、“海盗1347”等主播的网络直播表演,上述主播在直播中多次使用低俗语言和动作,为含有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的网络文化产品。快手公司存在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行为,违反《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九)项规定,被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监管部门后续如何改变对直播平台的监管策略,我们将持续关注。